我的账户
江北信息港

自媒体资讯干货

亲爱的游客,欢迎!

已有账号,请

立即登录

如尚未注册?

加入我们
  • 客服电话
    点击联系客服

    在线时间:8:00-16:00

    客服电话

    400-000-0000

    电子邮件

    xjubao@163.com
  • APP下载

    江北信息港APP

    随时随地掌握行业动态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扫描二维码

    关注江北信息港公众号

江北信息港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

妻子离婚时能分到AA制婚姻财产吗?

2024-09-12 发布于 江北信息港

请问成都市侦探公司家务活能否“入股分红”?我和丈夫在即将结婚时签订了“AA制”协议,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。后来随着丈夫的公司日益红火,我的收入则越来越显得微不足道。再后来女儿出生了,家务活大量增加,其中有些又必须自己动手才放心,我便接受丈夫劝告辞职当了全职太太。孰料我的角色转变竟然促生了丈夫的情感转变,他的目光日甚一日地冷漠下去,直至提出了离婚。离就离吧,我不想以弱示人乞讨怜悯,但我想在分割家庭财产时为自己争得一份公平——虽然事先有“AA制”的约定,他挣的钱归他所有,但我当家庭主妇不能白当,我想让我做的家务活在财产分割时“入股分红”,不知能否得到法律支持?

律师解答:你所谓的“家务活‘入股分红’”,就是想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让对方对你的家务劳动有所补偿。如果这正是你心中所想的话,那么一般情况下你的要求是会得到法律支持的,因为《婚姻法》规定: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,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。 据此可知,虽然你和丈夫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实行“AA制”并且签订了书面协议,因此你丈夫婚后的收入不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属其个人所有,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家务活没有责任。家是夫妻双方的,家务活自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。当你以家庭主妇身份包揽了所有家务时,你实际上是用一个人的肩膀担起了两个人的责任。这种劳动虽然没有换取直接的货币报酬,但其价值不容否认。夫妻恩爱时一切都是心甘情愿,但走到离婚分割财产时,你替他承担的那一份付出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。拿你的话说就是:你做的家务劳动可以折价“入股分红”——根据法律规定,你不但可以要求补偿,而且要求补偿的数额可以达到甚至超过你丈夫婚后收入的一半。

1

鲜花
1

握手

雷人

路过

鸡蛋
该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

请发表评论

全部评论

相关阅读

  • 江北信息港
    1970-01-01
  • 江北信息港
    1970-01-01
  • 江北信息港
    1970-01-01
  • 江北信息港
    1970-01-01
  • 江北信息港
    1970-01-01
  • 江北信息港
    1970-01-01
江北信息港

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Get最新资讯

相关分类
热点推荐
关注我们
江北信息港与您同行

客服电话:400-000-0000

客服邮箱:xjubao@163.com

周一至周五 9:00-18:00

江北信息港 版权所有

Powered by 江北信息港 X1.0@ 2015-2020